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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福州通报五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20 04:16    文章来源: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作者:系统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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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福州通报五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近年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始终呈现高发态势。据福州市纪委通报,今年1-8月我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25.3%。

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规收受节礼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福清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青多次违规收受礼品问题。陈永青在担任永泰县政协副主席、福清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林某送的礼品。其中,2015年春节收受2瓶高档酒、5条高档烟;2016年春节收受2瓶高档酒、5条高档烟;2016年端午节收受2瓶高档酒等礼品;2016年中秋节收受虫草、燕窝等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此外,陈永青还存在违规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陈永青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陈全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的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中秋节前,陈全分三次收受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辛某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0.3万元。陈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张淼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前,为感谢张淼出警调解某房地产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纠纷问题,该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程某某送给张淼3张超市购物卡,价值0.3万元。福州市公安局党委给予张淼党内警告处分。

连江县第五中学副校长陈祖强、总务处主任杨永、总务处副主任林武顶风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在该校教学综合楼和图书办公楼建设期间,陈祖强、杨永、林武利用负责、分管项目进度款拨付、项目现场监管等职便,于2016年中秋节、2017年春节、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分别收受施工方邢某某送的礼品、购物卡。其中,陈祖强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杨永收受4瓶高档酒及7张超市购物卡;林武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连江县纪委给予杨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祖强、林武党内警告处分。

罗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少芬连续四年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5年每年春节、中秋节,陈少芬均违规收受其管辖的矿山企业主李某、李某某所送的高档香烟共计28条,价值1.86万元。罗源县纪委给予陈少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收受节礼问题,看似虽小,实则危害巨大。一些别有用心的社会人员以“礼尚往来”为名,对目标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围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甘于被“围猎”,认为逢年过节收点节礼不是什么大事,从收受烟酒茶、购物卡开始,发展到收受几千甚至上万元的红包,最后演变为收受巨额贿赂,一步步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不可自拔,也因此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

福州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对礼品、礼金、消费卡保持高度警觉,不该收的坚决不收,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防止一不小心被“围猎”,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腐败”问题线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