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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省纪委教育工委通报全省教育系统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5-09 04:38    文章来源: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作者:系统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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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省纪委教育工委通报全省教育系统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节将至,这既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也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教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三起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等问题。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下沉延平区督导,在查阅区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帐时,发现该局编印的28份周报除成文日期外,内容均相同。2018年9月,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年忠,副局长李月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并免职;2018年11月,区教育局安全股科员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园头学校校长石友仪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3月,石友仪违规将学校代收的学生中考报考费用余额共计5100元,用于发放带队教师的加班补贴。2018年10月,石友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款已收回并退给学生。

福建江夏学院电子信息科学学院辅导员郑何违规收受学生家长购物卡问题。2017年6月,郑何收受该校电子信息科学学院学生家长赠送的2张面值各1000元的永辉超市购物卡。2017年暑假期间,郑何将收受的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郑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的党员干部,有的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有的履职尽责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重影响了党群和师生关系,损害了党委政府和教育系统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务必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越是假期节点,越要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做到令行禁止,清廉过节。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查摆和整改自身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把握、贯通起来推进,履行好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及时发现、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以高压态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

(来源: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