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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14 05:28    文章来源: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作者:系统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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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推动“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落地见效,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

长乐区原卫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云珍等人调研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2018年8月22日上午,陈云珍带领长乐区原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虞添及两名工作人员,在未做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下,临时决定前往长乐区漳港街道开展调研。调研期间,陈云珍等人未认真查阅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相关问题、未作出具体指导,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调研工作,并于当天中午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8年9月,陈云珍、王虞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名经办人员受到诫勉谈话。

漳平市拱桥镇原党委书记李养齐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问题。2018年2月至9月,为应付上级督导,漳平市拱桥镇虚假、重复5次发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督导发现,该镇发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时间早于党中央部署的时间。李养齐在担任拱桥镇党委书记期间,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化、简单化、随意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李养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武夷山市吴屯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吴明智贯彻落实危房改造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吴明智在负责吴屯乡2017年度危房改造工作期间,违反危房改造工作程序,在工程尚未完工、修缮补助款尚未发放的情况下,违规提前让9户申请户在危房改造验收表、资金发放表、补助公示表上签字确认,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吴明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的党员干部,有的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影响了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削弱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获得感。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今年是“基层减负年”,党中央、省委相继出台一系列为基层松绑减负的举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好头、树标杆、作表率,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深刻检视、查摆整改,坚决防止自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像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样,拿出抓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劲头,持续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基层减负获得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履行监督职责,深化实践“五抓五重”,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针对当前基层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负;把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贯彻“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发挥“1+X”监督机制作用,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扎实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开展蹲点调研,深入开展“四访”活动,继续推进入户访查全覆盖,推动监督在一线跟进;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坚持精准问责、审慎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