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奥体院区 > 党建工作 > 廉政建设
【以案释纪】福州通报4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08 12:57    文章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作者:    摄影:
分享到:
【以案释纪】福州通报4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为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氛围。近日,福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了4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福州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企业处原副处长柯无我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2013年4月至2018年1月,柯无我在兼任福州市电镀厂厂长、市二轻工贸实业公司经理期间,违规在市电镀厂、市二轻工贸实业公司领取各类津补贴共计8.535万元人民币。


  柯无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主任科员吴香铭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吴香铭在担任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福州市连江海峡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分别于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春节前,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酒、海产品等礼品。


  吴香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闽清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会主席温振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温振文违规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的现金、香烟和茶叶等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此外,温振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温振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科科长顾炜莎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顾炜莎在兼任下属企业马尾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多次违规驾驶公司公务车辆用于个人上下班;多次在节假日期间未按规定将公务车辆封存停驶、定点停放。


  顾炜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用车费用。


通报指出

  节日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问题易发高发,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通过组织学习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并执行制度,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节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开展明察暗访,靶向发力、持续用力,严肃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严肃纠正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粮食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