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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5-20 12:35    文章来源:福建纪检监察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作者: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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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震慑,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农技站站长郭玉棋落实惠农政策不力致使专项资金滞留问题。2016年至2019年,郭玉棋在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笏石镇25个村796户的补贴款12.15万元未及时发放到位,造成资金滞留。2020年3月,郭玉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滞留的补贴款已全部发放到位。

  漳州市台商投资区华侨中学德育处原主任姚民生侵占学生助学金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姚民生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助学金保管发放过程中,通过少发、不发和代签冒领等方式,侵占助学金28.79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等。2020年12月,姚民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款项已按规定退缴到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龙岩市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血透室主任吴志强违规收取患者治疗费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吴志强违反诊疗收费规范要求,多收取患者治疗费达609次,涉及15人21.35万元,其中医保基金19.75万元、个人缴交费用1.6万元。2020年10月,吴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收取的医保基金通过医保结算直接扣除,个人缴交费用已全部退还患者。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人陈宇涵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时任仓山生态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负责人陈宇涵,对多家企业长期存在的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黑烟、冲床噪音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且漠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具体问题不作明确说明、多次答复雷同,造成不良影响。陈宇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陈宇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四起案例中,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工作简单化,导致惠农资金滞留;有的法纪意识淡薄,把公权当私器,将“黑手”伸进困难学生的口袋;有的侵害群众利益,搞违规诊疗、重复收费;有的作风不实、失职失责,忽视群众诉求。这些行为严重背离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必须高度警醒、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扎实开展“点题整治”,围绕省纪委监委确定的18项选题,制定任务书、划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民心,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