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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血管瘤”都要手术治疗吗?
发布时间:2005-11-05 12:00    文章来源: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作者:系统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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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血管瘤”都要手术治疗吗?

  在平时门诊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患有“血管瘤”的患儿,家长带着他四处求诊,但不同级别医院的医生对其诊治的意见千差万别,就是在同一家医院的不同科室就诊,各位专家的意见也大相径庭,疗法各异。患儿父母是看在眼里,愁在心里,可就不知道该听哪位医生的。那么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疾病呢?
  脉管性疾病(vascular anomalies)包括血管瘤和脉管畸形(vascular malformations)两大类病损,系来源于血管或淋巴管的肿瘤或畸形。临床研究证明,大部分属于先天性疾病,因而出生时即被发现,极少数在成年期出现。发生于口腔颌面部的脉管性疾病约占全身的60%,其中大多数发生于面颈部皮肤、皮下组织及口腔粘膜。
  2O世纪8O年代以前,国内外学者对于脉管性疾病的研究未予足够重视,其分类和命名一直比较混乱,常常以血管瘤一概而论之。
  目前的研究认为:从细胞生物学分类的观点来看,成人的脉管病损基本上属于脉管畸形。婴幼儿期的动静脉畸形、微静脉畸形、淋巴管畸形均属脉管畸形。高出皮肤的所谓“草莓状”血管瘤自发性消退的可能性较大,一般属于血管瘤。真性血管瘤是出生后一月内出现,有增生期--高峰期--缓慢且完全的退化期。婴幼儿期血管瘤和血管畸形的鉴别诊断十分重要,只有明确诊断,方可正确治疗。
  一旦确诊为真性血管瘤,在选择治疗方法时,应该认识到小儿血管瘤的主要损害不是来自病变本身,而往往来自过于积极的治疗。过去采用手术、冷冻、激光、放射、硬化剂等治疗的病例,经远期随访证实,效果均不理想。积极治疗的并发症可达50% ,并有30% 的复发率。因此,应该强调,治疗的目的不仅是为消除病变,还必须保持健康的正常组织和外观。任何治疗后的外观都不能像自行消退那样令人满意。所以对血管瘤病例应仔细测量肿瘤体积、拍照,详细记录,进行数年的定期随访观察,即使出现溃疡、出血和感染等并发症,也只需给予局部加压、清洁和抗感染等简单处理。最主要的是应向家长详细解释,消除顾虑,经常给予指导,建立密切联系,可获得满意的结果。惟有在以下情况时接受激素、加压包扎、激光、手术等治疗:1 累及口、咽、颈、生殖器等重要器官,并有生命危险;2血管瘤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3广泛血管瘤病或内脏血管瘤伴有心功能衰竭;4血管瘤活动性出血;5经5年随访无消退迹象。
  以往医师对脉管病变的自然病程了解不够深入,对脉管性疾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认识不足,肿瘤与发育畸形混淆。认识上的混乱导致治疗方法不统一,就出现了患儿对治疗方案选择的无所适从。而对真性血管瘤采取手术、放射性核素、冷冻、激光等手段治疗,应属“毁容性”治疗,给患儿造成极大的身心创伤和痛苦,甚至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对动静脉畸形采用单纯结扎颈外动脉的方法治疗,不仅达不到任何治疗效果,反而因微瘘开放,使后续治疗相当困难。
  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委员会为此专门成立了脉管性疾病学组,并连续2年分别两次召开学术研讨会,公布了口腔颌面部血管瘤、脉管畸形的诊断和治疗指南。
  我院口腔颌面外科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从事脉管性疾病的临床和基础研究,并多次派员参加全国学术研讨会,紧紧追踪国内外有关脉管性疾病研究的最新动态,在省内率先开展糖皮质激素治疗婴幼儿真性血管瘤,使患儿免受手术、激光等治疗带来的永久畸形,并经过多年追踪随访,效果满意。多年来我们将平阳霉素等硬化剂的瘤体注射技术,铜针治疗技术,DSA栓塞技术,手术切除加即刻组织瓣的修复重建技术等多种技术应用在脉管性疾病的综合诊治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无论在病人的数量或成功率上均居省内领先。我们在脉管性疾病的诊治上强调明确诊断,根据不同病变,分别选择或综合应用各种治疗方法。
  专科门诊时间:每周一上午(林李嵩主任医师)、每周一、四下午(陈乃俊教授)、周三上午(朱小峰主治医师)。
  联系电话:0591-87982602(病房),87982217(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