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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转入“自查自纠”阶段――放下包袱 轻装上阵 廉洁行医 永葆本色
发布时间:2006-06-30 12:00    文章来源: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作者:系统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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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转入“自查自纠”阶段――放下包袱 轻装上阵 廉洁行医 永葆本色

  6月9日下午,我院召开了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会上,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姚泉林回顾了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的第一、二阶段工作,传达了省政府、卫生厅对专项治理第三阶段工作的部署精神。姚泉林书记指出,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医院将组织医务人员认真自查、自纠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提成、回扣等方面的问题,给有关科室各发一本印有银行账号的存款单,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凡有收受回扣、提成的人员要主动将收受的款额上交到医院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医院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把握政策界限。
  医院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林建华对医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到党和政府部署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重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管理,推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铲除商业贿赂对医务人员腐蚀伤害的不良土壤;重树白衣天使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二要深刻理解党和政府对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自查自纠阶段就是给政策,政策体现了对医务人员的最大关心和爱护。三要求凡有收受提成、回扣的同志,要明确政府专项治理政策界限、时间界限,勇于纠正自己过去的错误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指定的时间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四要求医务人员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远离贿赂,不贪蝇头小利,自觉抵制回扣、提成。要明荣知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各自岗位上严格自律,廉医廉政。五要建立医院反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着眼现在,重在未来,查、纠、建并举,重在纠建。林建华院长号召全院职工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我院的优良传统,努力打造一个廉洁行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优质服务、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医院。
  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在医院党政领导的带领下,通过第一、二阶段的组织准备、动员教育后,充分认识到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扭曲和削弱白衣天使良好形象的腐蚀剂,危害性极大,若不及时治理,祸害无穷。目前,各科室认真贯彻医院日前召开的中层干部会议精神,第三阶段的自查自纠活动,已在医院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