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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小常识--如何留取检验标本
发布时间:2009-01-05 12:00    文章来源: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作者:系统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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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小常识--如何留取检验标本

  检验标本是否合格是保证检验结果稳定可靠的重要环节。那么,如何正确留取常规检验标本呢?
  1、尿液标本:留取尿液时应采用医院提供的清洁容器,并在留尿后30分钟内送检。患者应在医院内留尿,防止放置时间过长或用不清洁的容器,使尿液中的某些化学成分或有形成分被破坏,如葡萄糖分解、管型破坏、红细胞溶解等,影响检验结果。同时留取的尿液应是在膀胱内停留4小时以上的尿液。所以,留尿前不要大量饮水,以免稀释尿液,影响细胞计数。成年女性留取尿液时,应避开月经期,防止阴道分泌物混入而影响结果判断。做尿液培养时应清洗外阴后,取中段尿送检。
  2、粪便标本:粪便标本也应在30分钟内送检,不可混入尿液,标本盒应洁净干燥。如大便有黏液或血液,应注意选取黏液及血液部分送检。同时,在粪便检查的前3天应素食,避免结果受食物影响。
  3、血液标本:抽取静脉血前,患者应禁食10~12小时,同时禁止大量饮水,以避免食物对血糖、血脂特别是甘油三酯含量的影响;大量饮水会对血液造成稀释,影响血液中的细胞计数。同时,由于血沉及红细胞测定受女性月经期的影响,所以,抽血最好避开月经期。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的患者,应在抽血前用少量白开水按常规服用药物。